您好,我報名參加2012年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需單位和區縣局人事(職稱)部門的蓋章。
打電話給天津市人纔考評中心,對方說:區縣局人事(職稱)部門就是考生的檔案存放部門。
我在國企上班,檔案存放部門即是本單位。那麼,單位意見和區縣局人事(職稱)部門意見,都蓋單位公章,是否可以?如不可以,區縣局人事(職稱)部門的章,該如何處理?
盼速回復,多謝關注!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協調考評中心相關同志電話回復來信人。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