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於2010年畢業於天津某高校,畢業後將戶口和檔案放在人纔公司,現在我考取了某市直公務員,但是所考單位(地處和平區)沒有集體戶口。如果檔案提走後,人纔公司不能單獨保留戶口。請問這種情況我的戶口應如何處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6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