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打工人員,我和妻子結婚7年多了,一開始和父母住在一起,由於經常有家庭糾紛,所以搬出來租房,但我們天津市紅橋區連環道金苑公寓一直沒有居委會,我有個兒子,我一個月1800元,我妻子1800元,養一個孩子還要租房我實在力不從心,我上街道問過,街道說我條件沒問題,但金苑公寓沒有居委會,我們也沒辦法,請領導您看看我這個問題怎麼辦好,萬分感謝!
陳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