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諮詢一下,我是天津市戶口,老公是陝西戶口,現居住在天津。
我們辦理准生證的時候,除提供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的材料外,雙方工作單位都要開具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嗎?老公現在的工作單位說要去戶籍所在地開具初婚初育證明,他現在的工作單位就不用開這個證明了嗎?另外,他還需提供陝西戶籍地原單位出具的婚育證明嗎?
我打12356一直沒人接,懇請盡快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