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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涉外婚姻 在津辦理准生證諮詢
問題內容 您好
我是天津市市民, 與韓國籍男士在津登記結婚, 現租房居住, 在懷孕辦理准生證的事宜上遇到了很大的麻煩。 戶籍所在地津南區要求到現居住地南開區辦理, 現居住地居委會又以租房尚未滿3個月為由不予辦理, 打電話到戶籍區計生委說是涉外婚姻情況又特殊要諮詢市裡,諮詢後的結果是明確的在現住地也就是南開區辦理,(天津市戶口不受3個月租房限制)。因辦理此事很棘手,所以特來諮詢,急盼答復。謝謝
查詢碼 0213154844
提交時間 2012-05-25 18:02
這是我之前諮詢的關於辦理准生證的事宜的諮詢,很感謝人口計生委部門相關負責人也給予了相應的答復, 可是在實際經辦的過程中卻層層受阻, 現階段情況是 仍是津南區已經確定不能予以辦理了, 因為是必須現住址辦理, 打12356南開區負責人員確定的說是可以在南開區辦理, 南開區街道又說實際情況實際操作 ,沒住滿3個月, 就不能辦理 。 具體的經辦准則為什麼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呢?像我這樣的情況,到底什麼地方可以辦理准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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