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單位:日用五金電器工業總公司,主管機關:二輕局
經單位批准我於97年購住房一套,坐落河西區大沽南路秀芳裡2-7-501,建築面積87平米,四級地段。購房款項其中,單位出資20萬元,個人出資3.4萬元,分配給我居住。02年領取房產證,產權人為日用五金電器工業總公司。自03年開始,我多次找到產權人,欲辦理產權轉移至所屬房管局,或者依據政府房改文件購買產權,但產權人以國有資產不便處置為由,拖延多年未能辦理。
現住房房齡已16年了,需局部修繕、更新管道等,由於我是小區裡唯一的企業產住房,麻煩頗多,迫切需要改變現狀明晰產權。
06年市政府頒發津政發2006[053]文件,《關於進一步推動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鼓勵單位職工購買現住公房”,雖有據於此,單位仍未辦理。數年來單位機構調整、領導更迭,我數月後也將退休,此事能不能辦?應如何辦?煩請明示,謝謝!
劉家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