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嘉春園二期業主,近期收到天津天房信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出的“入住通知”,6月13日辦理入住手續。
由於房屋是我和我愛人聯名購買,按照“通知”要求,必須2個人親自到場辦理手續,或者去公證處辦理委托公證,我愛人是6月10的預產期,近期不方面出門去辦理入住手續或者出門辦理公證。
與該公司協商未果,請房管局領導體諒特殊情況,幫助協調,由我一人辦理入住手續。
陳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