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們領導:
您好,我2003年大學畢業後一直在薊縣地稅局工作,可是由於兩地分居,我於2010年5月調到北辰地方稅務局。可是沒有辦理戶口遷移。我老公一直在河東工作,我們於2004年結婚,我於2006年在河東購房,房子是我的名字。現在老公和我們孩子的戶口都在河東這個房子上,我想現在把戶口也遷到這個河東的房子上,應該走什麼途徑辦理手續?我去河東所屬派出所問,說辦理不了,具體他們 也說不清楚。我覺得我的情況一點都不復雜,怎麼就辦理不了那。首先我有正事單位,也屬於公務員,還有房子也是我的名字。能不能給一個比較准確的答復,好像很簡單的事情看上去很難辦的樣子。誰都說不清楚到底走什麼途徑?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6月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