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17離職,至今單位人力部未給我做退工相關手續。影響到我再就業甚至自己不能上5月份的養老保險。我該怎麼辦?國家規定員工離職後30天內要將辦齊退工和轉檔手續。現在都1個半月了。除了走仲裁沒有別的辦法麼?走仲裁了,那麼我公積金仲裁管麼?目前我手裡只有單位開的《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6月5日
您好,我們收到了人力社保局的書面回復。據悉,人力社保局已經與您取得了聯系,並詳細解答了您提出的問題。由於被訴單位為空港物流加工區的企業,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有雙方有爭議請到空港物流加工區管委會勞人局投訴舉報。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