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濱海新區大港區買了一套天津建工集團開發的福錦園小區商品房,最近要交鑰匙了,現在開發商要求業主繳納3000元的裝修保證金,但是當初簽的一個臨時管理約定寫的是繳納2000元,這個可以隨意更改嗎,而且說多繳納的錢是害怕我們破壞他們正在搞的綠化,我覺得這個是極其不合理的事情?而且還有一個垃圾清運費,也把約定的5元每平米取消,要提高價錢!並且現在開發商還缺少某一個文件,達不到交房的條件,現在交付合法嗎?房子內的水電都不給,告訴我們說應該是在6月20日給水電,那我們現在領鑰匙有什麼意義呢?還有開發商要求我們繳納采暖費,並且是按照建築面積收費,這個是合理的嗎?我現在有很多疑問,很多的不解,為什麼買個房子就這麼費勁呢?希望有關部門能幫助我們解決這個問題!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6-4
尊敬的網友:
您好,鑒於相關工作人員已經與您取得聯系,在此不再贅述。
感謝您的關注。
201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