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本人原在空港工作,後因家裡有事,於去年8月份離職。
今年我又在華明工業區找到新的工作單位。
但是現單位告訴我:原單位的勞動用工備案沒有解除。
無法在現單位勞動局本案。
我找到原來空港的單位,他們告訴我所有手續都完了。
原單位的人事部門也去保稅勞動局給我諮詢了。說所有手續都完了。
但是東麗勞動局一直在說無法備案,原單位沒有解除勞動備案。
麻煩你給解決一下。我都不知道找誰去了!
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