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九頃村喪偶的婦女,丈夫死亡後,自己單獨立了戶口,一直沒有再婚。但是村委會在07年開始就非法剝奪了我所有的村民待遇!在此之前沒有任何形式的通知和文件依據,近幾年的時間我多次找我村委會詢問此事,以村書記李景明為主的“村官”,每次的答復都是你想村民待遇不可能,你把戶口牽走!不牽走在這就是“空掛戶”,我不明白,什麼是“空掛戶”?國家名文規定:戶口不能空!無奈之下,我又多次找到鎮政府的主管領導,答復是:村委會與鎮政府不是隸屬關系!不便於乾預村委會的決定!難道村委會這種無法無天的行為真的沒有地方來監管嗎?我們普通百姓就沒有出路了嗎?我以後的生活拿什麼來保障?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6-1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向中塘鎮了解,2005年您丈夫韓文強因車禍死亡,2006年期間您離開該村、不在該村居住,且不在該村生產生活,孩子子韓潤峰由該村和民政部門救助生活。村委會認為,您已與該村脫離關系,不應該享受村民待遇。您關於要求享受村民待遇曾找過村委會,村委會也曾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並且示范鎮建設土地整合正在推進中,尚未向村民發放任何待遇,如發放待遇按上級有關政策結合村實際情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