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同志您好:
我是2004年全日制本科畢業的學生,來天津市參加工作並已將戶口遷至本市。由於我單位的上級單位屬於河北省駐津單位,我們簽訂的合同屬於河北省版本,聽同事說如果走人纔引進渠道將妻子戶口投靠到我名下的話公安局不認我們的勞動合同,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5月3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