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你好;
我是天津戶口,我愛人是長春戶口。我和我愛人是去年6月份結婚,我們都是初婚。去年8月份開始上交材料辦理遷戶口,到現在都沒有消息。今年5月16日孩子出生了。我現在急需給我愛人上戶口,也好給我孩子上戶口。希望局長,能在百忙之中,幫我解決一下我的問題。謝謝!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5月2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