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兩個問題:
1、天津市河東區中醫醫院給職工上繳的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都是12%,執行的天津市最低比例標准,請問這是按照市裡有關規定繳存的繳存比例嗎?
2、醫院正式職工沒有補充公積金,也沒有獲得過房屋補貼款,請問是什麼原因?
順祝工作順利!
尊敬的何比例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衛生局調查處理。現將回復如下:
1、中醫院目前未執行績效工資,為差額撥款單位,區財政只撥付離休人員經費,在職人員工資由單位自籌。因目前該單位經營狀況較差,且長期虧損,公積金只能按12%的標准繳納,也符合天津市公積金繳納標准。
2、根據市、區房屋貨幣分配及公積金執行文件,差額單位目前未列入執行范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