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2年4月16日生的寶寶,28歲了,屬於晚育,請問我的生育津貼是按98天+晚育30天算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者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生育津貼是社保分中心支付給用人單位的,用人單位將生育津貼高於產假工資的部分支付給勞動者。目前產假天數由90天調整為98天,生育津貼的天數是否調整請您諮詢所屬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