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領導,你們好。
我的朋友和他另外兩個朋友於2003年在河北區購買一間商鋪,根據當時的相關政策,房產證上只允許寫一個人的名字,所以只寫了我朋友的名字。三方還簽署了一個關於分享房屋收益的合同。時至今日,商鋪的另外兩個股東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請問這個手續該如何辦理?
王亮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