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領導
我是天津市河西區太湖路18號東逸大廈業主。
問題如下
1.購房合同標明是一戶一表分時電表,但是入住時安裝的卻是物業總管大廈用電,業主從物業購買電(2012年1月開始1.2元/度,漲價前是1元/度)。國家電價漲價沒多少,物業卻漲了20%)
請問這個電價合理嗎?物業從電力部門購買的電到底是多少錢/度呢?物業從未答復這個。
2.我在這個樓裡可以以個人名義單獨申請安裝分時電表嗎?如果可以是哪個電力局管轄范圍呢?如何申請呢?
3.物業規定的電價是天津市物價局定好的價格嗎?如果不是物價局定的,那麼物業私定的電價是合法的嗎?如果物業從電力局低買貴賣,這事合法嗎?
以上問題請給予回復,本大廈業主都懷疑物業偷我們業主的電。(電表顯示100度,有可能實際纔80度,這個嫌疑非常巨大)請有關部門監察。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2年5月23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現答復如下:
經查,河西區太湖路18號東逸大廈供電情況如下:
1、東逸大廈用電報裝手續是商業用電性質,根據有關規定電價是按照峰谷平時段計算的。
2、東逸大廈供電變電站是紅號(用戶)站供電,不可以安裝一戶一表,也不在轉供電改造范圍內。
3、峰谷平時段電價是由物價局確定,電力公司只對紅號(用戶)站物業總表收費。物業收取業主電費不在電力公司管控責任內。
以上情況已和用戶取得聯系並解釋,用戶表示滿意。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