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上我去武警醫院看望病人,車停滯在武警醫院後身(天山南路)門口的標線停車區內。(便道上畫的)出來工作人員讓我交付5元存車費,我問是否是天津聯華停車,回答否。我拒付存車費,對方不讓走,還說這是我們的規定。無奈交款,索取發票,發票上印有天津武警總隊醫院停車的定額發票。據我了解天津市出臺停車制度後單位及個人都不能私自設立停車收費場地,難道這個規定無效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5月22日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已經得到了交警支隊秩序科的書面回復。據悉,交警支隊已經與您取得了聯系,並達成了諒解。同時,交警支隊要求武警醫院停車公司,要加強停車秩序的管理,提昇服務水平,避免出現類似問題。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