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2年4月在格力空調宜白路專賣店買了三個空調,5月安裝後發現其中一個既不能制冷也不能制熱,後經維修一次後無效,格力公司將此空調內外機拆下運回去維修,經檢測確實存在問題,格力公司主張維修後重新安裝,但是我要求更換新機器,就此矛盾爭論其間,格力空調宜白路專賣店姓周的工作人員拒絕更換並且語言相當粗野蠻橫,致使我母親心髒病發作,我現在要求工商局介入解決問題,我要求:1、為我更換新機器並安裝;2、賠償我母親因心髒病發而造成的醫藥費、精神損害費500元;3、格力空調姓周的工作人員,當面向我母親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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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