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您好.
我5月初周六在西湖道人人樂超市,購買了兩袋海河酸奶.生產日期為4月下旬.還沒有過保質期.(因為小票與實物,超市已經收走)
但是在周一我在上班的路上准備喝酸奶,一撕開,發現有一股酸臭味.沒有辦法.只能在路上扔了.
下班後,我回家找到另外一袋酸奶.確認還在保質期內.然後我找到購物小票,給超市打電話.詢問具體情況.
我把事情和超市說明.超市說.""這一批牛奶防腐劑放少了.有很多人投訴.你可以過來退.也可以換."
我立馬就去了超市,結果只給我退一袋酸奶的錢.還說我只要把那一袋酸奶的空袋拿過來就給你退錢.
我說我在路上喝的,難道還要把這袋壞酸奶裝一天?超市說.只要有空袋.就退錢.
經過溝通.只退一袋酸奶的錢.
通過這件事我想問一下政府.
1.這一批次的產品到底有沒有質量問題?
2.這一批次的產品已經發生了很多顧客投訴,為什麼不召回.還在打折便宜處理.(原來這種酸奶賣5.2元.打折後賣3.9元).海河公司是不是存在投機心態.是不是在想,只要不死人.能多掙點錢就多掙點錢.
3.超市遇到這種投訴.只是退錢.沒有一點道歉.我那天只是有一點輕微的肚子疼.如果出現大問題.那怎麼辦?打海河公司的電話也打不通.海河公司服務態度太差了.
我就想海河公司這麼大的問題.只能在天津這麼小的范圍發展.歸根結底是質量和服務的問題.
食品問題沒有小事.請政府執行嚴厲的監管.因為你們也是每天要吃食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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