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1年5月)我向華苑高新區勞動仲裁提出仲裁請求並被受理,9月份曾開庭,但至今仍無任何仲裁結果,多次詢問均被告之“等待”!我能理解華苑高新區由於中小企業多,不規范的用工單位也比較集中,案件受理比較多,但遲遲一年仍無結果,實在讓我心急如焚。而且由於涉及長達2年的無合同情況,至今不能在社保辦理正常的退工退檔事宜,失業金更是無從無處領取,請問這些損失誰來彌補?!希望能提高辦事效率吧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仲裁期間不能做退工退檔。對於進入仲裁程序的人員,應在下達調解書或裁決書的30日內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