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單方面的終止了勞動關系,給我下了解職通知書,我一年多沒有去上班,單位沒有給我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書,也沒有登報,那問一下我與單位的勞動關系是否依舊存在?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送達處理職工的書面決定,應直接送達職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局送達,以掛號查詢回執上署名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用上述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可通過省級報刊公告送達。自發公告之日起30日後視為送達。能采用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達的,視為無效。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