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女士/先生:
您好!女方在2009年大學畢業後落戶於天津市武清區梅廠鎮非農集體戶,男方為天津南開區非農集體戶口。現在外省工作,想諮詢一下,若辦理准生證的話,去女方還是男方戶口所在地辦理?若去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的話,需要准備哪些材料?不勝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應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材料。除需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