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系紅橋區某衛生院退休職工,於1991年退休,2001年去世。我父親系自來水集團退休職工,1996年退休,1999年去世。現有許多事業單位都在辦理發放房屋補貼的事宜,其中也包括已經死亡的退休職工。由於我們原住址已經拆遷,沒有人通知我們家屬辦理領取的事宜,也沒有向我們進行登記和統計。
請問:我父親母親是否應當享受房屋補貼的待遇?如果應當享受,我們家屬該如何辦理此事?該找哪個部門?能否給我們提供一下發放房屋補貼的文件讓我具體了解一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請諮詢單位人事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