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領導您好!
我想諮詢一下,我們單位有取得職稱就給漲工資的規定,但現在職稱考試和實際取得合格證的日子間隔很長時間,所以單位說給補工資,但我取得的經濟師資格合格證上有兩個日子,一個批准日2011年11月5日(這也是實際考試的日子),一個簽發日2012年4月20日,請問應該從哪個日子起給我補漲工資呢,有沒有明確的文件規定,可以告知我一下,期待您盡快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