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 借款人辦理委托提取登記後,配偶可申請辦理增加配偶委托提取登記業務。辦理增加配偶委托提取登記業務時,配偶本人必須到場辦理,所需要件:(1)借款人身份證件及兩份復印件;(2)配偶身份證件及兩份復印件; (3)夫妻關系證明及兩份復印件;(4)配偶住房公積金龍卡;(5)原《委提協議書》一份。按照現行的公積金貸款政策,住房套數按照職工家庭的住房貸款記錄認定,住房貸款記錄以人民銀行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為准。按照您的情況,如您的妻子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應按照二套進行認定。您的購房日期在2009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間,同時如果您父親無公積金貸款債務,可以申請提取您父親的公積金,可提取至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首付款。您可持相關的購房資料至管理部前臺進行審核。更多問題請詳詢96266,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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