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東麗湖萬科城五期物業擅自安裝電梯刷卡系統,並和物業費掛鉤,給居民生活帶來諸多不便。而購房合同及物業合同中均無相關條款,也未見物業征集業主意見即強行實施,使得高層業主無法正常使用電梯,即使繳納了費用還10天授權一次,一年要跑36次物業,勞民傷財,還給及時疏散、防盜帶來安全隱患。而對真正起安全防護作用的門禁卡和紅外防盜不重視管理(基本形同虛設),樓內開理發店等真正安全隱患不予處理(外人隨意進出)。懇請相關領導給予重視和幫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5月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東麗湖管委會正在對此事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