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辰區一戶居民,我31歲,因10年糖尿病產生並發癥導致眼底病變,目前左眼矯正視力0.4,右眼矯正視力0.01(失明),我想諮詢下我這種情況是否屬於殘疾人范圍內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評定標准。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低下並且不能矯正或視野縮小,以致影響其日常生活和社會參與。視力殘疾包括盲及低視力。
盲(最佳矯正視力)
一級 無光感?<0.02;或視野半徑<5度
二級 0.02?<0.05;或視野半徑<10度
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
三級 0.05?<0.1
四級 0.1?<0.3
〔注〕盲或低視力均指雙眼而言,若雙眼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一眼為准。如僅有單眼為盲或低視力,而另一只眼的視力達到或優於0.3,則不屬於視力殘疾范疇。
北辰區殘聯已與您電話聯系並進行了解釋。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