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河北省衡水市農村戶口,在天津工作,她們單位從2011年6月份上的生育險,現在已經懷孕兩個多月且在東麗區社區醫院辦理了生育建檔,也在老家辦理了准生證。請問如何辦理生育保險,聽說三個月之內需要辦理生育保險,纔能使用社保報銷後期檢查費用和生育津貼,請問是這樣嗎,應該如何辦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參保人員持《生育服務證》於妊娠12周內到現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生育保險的定點醫院聯網辦理妊娠登記。持非本市開具的《生育服務證》,需要到用人單位參保分中心辦理妊娠登記,且非本市開具的《生育服務證》,需經參保人員本市現居住地或參保單位坐落地所屬鄉鎮、區街計生部門確認並加蓋公章。未按規定辦理妊娠登記手續的,不予辦理生育或住院登記手續,發生的醫療費用,生育基金不予支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