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妻子都是天津市的集體戶口,戶口在我們單位的集體戶口上(現在天津沒房產)。我們在天津南開區民政局領的結婚證,現在准備要孩子,請問一下准生證怎麼辦理。在什麼地方辦理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應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材料,到女方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如有不清楚的可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