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仲裁時效1年是如何計算的?
例如:我的勞動合同是2009年5月1日--2012年4月30日。
仲裁是裁決2011年4月30日--2012年4月30日內申訴的問題,還是裁決自2009.5.1至今申訴的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具體由仲裁部門判定。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