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要是提交各種證據後,如果單位不是法人代表而是組織,我是仲裁組織機構部門負責人,還是組織負責人?請明示!也申請了仲裁,單位還是不給辦理,是不是可以申請法院訴訟?還有仲裁的需要多長時間?請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仲裁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