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下朱莊的國際城月伴灣1-4 5.8 .9樓現在是否具有《房屋准許交付使用證》?若該項目至今尚未取得《房屋准許交付使用證》那麼開發商在這種情況下交房是否違反了政府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業主在這種情況下拒收房屋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政府的保護?是否可以退房並開發商承擔所有的損失?
謝謝!
尊敬的月伴灣業主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區建委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業務科室已同相關開發單位取得聯系,並督促開發單位整改,整改情況進一步恢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建設管理委員會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