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辦理產權證繳了很多費用。房子纔53.54平米,同事說人家100多平米的纔交了20元。弄的我很不解,特來諮詢。
我交的費用包括:轉讓手續費 每平米9元,合計481.86 元
房屋所有權登記費_非住房所有權等記 550元
印花稅 352元
請問這些費用是需要買房人承擔的,還是開放商承擔的。而且我記得自己有過一個產權登記證明的,這次的登記又是什麼?
明確一下,本人所買房子不是普通住宅,是寫字樓性質。
尊敬的馬先生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規范房屋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924號)規定,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房屋登記收費標准中包含房屋權屬證書費。房地產主管部門按規定核發一本房屋權屬證書免收證書費。向一個以上房屋權利人核發房屋權屬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房管局《關於規范非住宅轉讓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價房地[2003]85號)規定,轉讓手續費按建築面積收取,收費標准為:每平方米18元,由轉讓和受讓方各承擔50%。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您在辦理非住宅轉讓手續過程中,所交納的轉讓手續費和非住房所有權登記費是符合規定的。 另外,關於印花稅問題,按照職責分工,建議您向稅務部門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