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在津上班,對象是本地人。已領結婚證,也買完房了。
現單位辦理集體戶口,我的手續已經弄完了,就差去辦理落戶。我想問下,
1、必須是先把集體戶口辦下來,再拿房本遷移至買房所在地派出所麼?
2、辦理集體戶口後,必須換新身份證麼?能不能遷移買房所在地派出所再辦理新身份證?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4月2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