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你們好:
我是安裕新村東區的一名居民,安裕新村東區於2011年底實行電改,收取了每戶800元的費用,2012年初完成了電改,我就此問題諮詢了電力局,也收到了滿意的回復:他們的回復是由於電改不收取居民費用的規定,之前由房管局代收的800元費用已經退回給房管局,但是不知房管局的此部分費用的用途,望予以公示。
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4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