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高速公路,佔用農民人口地,不是承包地,補償費用是如何計算的,我記得規定是,佔人口地在不安置的情況下是6.8萬一畝好像。如果不是,那是多少,請明確回復。請通過審核,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朱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4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現就您反映的問題答復如下:
自2007年4月起,我市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將全市12個涉農區縣劃分為10個級別、60個區片,區片價最低2萬元/畝,最高22萬元/畝,不同的區域征地補償標准不盡相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准可在網絡上或到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查詢。
高速公路項目建設涉及征收集體土地的均按照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准進行補償,另外,項目建設涉及征收集體耕地的要按規定采取貨幣、社保、農業等方式進行安置被征地農民。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