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海戶口,我妻子是天津武清黃莊農業戶口,2012年4.2日孩子出生戶口想和母親一起,可是去上戶口派出所說要大隊證明大隊不給開。我想問大隊和派出所這樣做對嗎?這種問題我該怎麼怎麼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2年4月26日
尊敬的鄭亞寧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分局回復如下:
您可以直接攜帶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或母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