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恩外地戶籍,曾經在2007年到2011年在天津工作 有交過三年的個人所得稅和社保,但2011年中去北京工作,參加北京社保,2012年回到天津,請問像我這種情況,可以購房嗎?
張大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