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於今年3月份去世,子女單位是否有喪葬費?如有,那麼是多少錢?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因病非因公死亡,喪葬費為2個月的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即3520*2=7040元。在職人員死亡由單位支付。退休人員死亡由社保基金支付,家屬及時通知單位,單位到所屬社保分中心申領。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