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問一下糖尿病的病人根據目前的醫療技術是否可以治好?如果目前沒有根治的辦法,請問糖尿病患者為什麼每兩年要出新鑒定呢!這項政策的制定給我的感覺是一般治療兩年就可以根治了。如果是那樣就太好了。如果不是請問每兩年鑒定一次有必要嗎?謝謝您。
尊敬的網友:
您好!自2012年1月1日起,基本醫療保險糖尿病患者實行門診特殊病種就醫准入管理,由市人力社保局和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門特病種鑒定機構鑒定並符合標准的,經社保經辦機構登記確認為糖尿病門特病種的患者,登記有效期為兩年。糖尿病患者應在登記期滿前2個月內重新鑒定,並辦理登記確認。
關於醫療技術的問題請諮詢衛生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