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2年4月12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現答復如下:
反映人居住在薊縣安裕新村東區16號樓,該小區產權單位為薊縣房管局,2011年房管局向分公司提出轉供電改造申請,隨後,薊縣供電分公司為其出具改造方案。改造方式為供電部門負責高壓部分出資,房管局負責低壓以下出資,由於2011年尚未實行更換電表免費政策,因此,房管局在2011年底向各戶收取了幾百元的電表安裝費用。2012年初薊縣供電分公司完成對該小區的轉供電改造,為各戶更換了磁卡表。改造完成後,薊縣供電分公司嚴格按照津電營銷[2012]1號文件要求,僅從各戶電表安裝費中收取了150元的電費款存入磁卡表,餘下資金已建議房管局予以退還。目前,薊縣供電分公司已經將事實情況反饋給當事人,得到當事人的理解。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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