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是河北區春和景明小區的一名業主,近日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華海物業公司在未經小區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本小區內已驗收合格並正常使用的公用設備--電梯內增加刷卡設備,並對未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的磁卡不予進行昇級,限制了業主正常使用電梯,侵犯了物業所有人對其所有的公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權,並有脅迫交費的意圖,物業來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小區業主要求物業將電梯恢復原狀,因此,希望主管領導過問一下此事,確保我們業主的正常權利和利益。
張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4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由於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所留電話無法與您取得聯系,為了便於落實您所反映問題,請您與河北區物業辦聯系,聯系電話:26293605,聯系人:餘海,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