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本人於2011年9月在塘沽區購買商品房,當時房子單價高於塘沽區政府指導價,開發商索要契稅比率為3%,房屋維修基金1%;房子是期房,2013年3月交房,估計房產證肯定是在2013年後纔能辦理。可是現在2012年塘沽區商品房政府指導價為9800元。按照2012年的政策我不應該按照3%繳納契稅了。我想諮詢一下,我們買期房的,什麼時候繳納這部分契稅。開發商是不是多要了我的契稅錢。
劉 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