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7歲,婚後無房,家裡有一套住房,五口人,想申請住房補貼,我去街道諮詢過,街道也看過我的資料並核實過,說我符合申請的資格,但是要一個以前家裡賣老房子的置換證,可是那老房子是單位住房,當初家裡賣的時候也只是賣給了一個單元的隔壁一家,兩家有個手寫的買賣協議,然後單位也給開了個證明,蓋了個章,那單位早就沒有了,前些日子家裡找到了單位臨時的一個辦公地點諮詢過,單位說他們從來也沒辦過什麼置換證,所以根本就沒有,請問我從哪能開那個置換證明,或者說那個有單位印章的那個證明可不可以用?
李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