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辭退我以後,不給辦理退工退檔手續。
2011年12月31日我和天津盛嘉船務有限公司(開發區注冊企業)合同到期以後,企業沒有提前一個月和我續簽合同,2012年2月3日給我辦理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至今拒絕給我辦理退工退檔手續,嚴重侵害了我利益,導致不能繼續上保險。
請問找哪個部門可以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強制天津盛嘉船務有限公司給我辦理退工退檔手續。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