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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申請限價房,我在戶口在南開區,我今天32歲,小孩1歲半了,我們一家三口現在住在我父親的房子裡,我們小兩口名下都沒有房產,人均年收入也肯定不會超過3萬元。
按照限價房的申請條件應該是夠資格的,但我已經申請了兩年左右,房管局一直沒接受我的申請,問題出在我的戶口所在地上,我現在的戶口所在地是南開區黃河道親仁裡24號,這個地址上的房屋在1985年就已經拆遷了,那時我纔6歲,據我父親回憶那時是南開區房管科主持拆遷了,屬於三級跳坑改造,申請限價房需要戶籍所在地的住房證明材料,現在距85年已經過去26年,我父親也記不清當時是不是給了我們拆遷協議,我也跑了很多地方(建委、拆遷辦、房管科),但都以不屬於我們的職責范圍或者85年那時還沒有建檔為由搪塞我。我跑到了街道開了一個證明,內容是說親仁裡的房子已經拆遷,房屋產權和我無關,但房管局說這沒用。
關於這個問題我有幾個自己的想法:
1.親仁裡24號的拆遷協議和我申請限價房有什麼直接關系?那時我纔6歲,我現在是以自己的家庭的名義申請限價房,那時的拆遷對我現在能有什麼影響,就算當時獲益也是我父母受益的,和我現在申請沒什麼直接關系了。
2.不管是房管科還是建委拆了親仁裡24號的房子,總歸是國家拆的,我們沒有相關文件了,相關部門總要有的吧?給我們復印一下也應該的吧。
3.就算相關部門也沒有這些資料了,但這不是我們的原因吧,現在也並沒辦法證明一定當時給了我們拆遷協議,26年時間不短,但也不至於當時的工作人員都退休了吧,總歸有人清楚這個事的。
我在網上也搜索到了河東區的一個消息(第121次公僕接待日受理問題辦理情況),內容為:二十三、楊女士反映:其哥哥於大直沽八號路拆遷後,拆遷協議丟失,現申請辦理限價房,需拆遷部門在拆遷協議復印件上蓋公章問題。政府辦已於當日聯系了持章單位,並通知了東達房地產公司,目前,該公司已經派人攜帶原件,與反映人到持章單位一同辦理此事。網頁地址為http://www.tjhd.gov.cn/news/2010/12/15/201012151052475247.shtml
我感覺河東區辦理這個事情的態度就很好,也很有效率。
下面這是紅橋區處理這類問題的一個相關報道:http://www.bohainet.com.cn/tjxw/sh/relatedpage_57774.shtml
希望您能看到這些文字,祝您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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