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諮詢一下,我家2007年7月拆遷河東區萬辛莊一處23.37平方米平房,總拆遷款大約15萬元左右,因自家房屋平米數過小,所以國家出資建設的定向經濟適用房,無能力購買,一直延托至今。
還請問一下,向我這種當時無能力購買房屋的情況,現在可否購房,請各位領導多多幫助。謝謝了
尊敬的張敬雨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處理。經區房管局調查,您為2007年拆遷,一直未辦理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購房證。根據《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要求,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申請已經結束,您已經不能再申請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購房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