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你好!
現在這個沒地問題我想你們看到的提問應該是很多,我是寶平街道前朝霞村村民,我是2006年結婚,孩子也是2006年出生,孩子出生後,2007年,老婆、孩子一起上的戶口。
但到現在已經5年了,老婆、孩子還是沒有地,村裡也一直沒有分地,而哪些家裡出嫁的、人去世的還種著地。
我就不明白政策裡的土地30年不變,難到真要等到孩子到20~30歲以後纔能分到土地?如果家裡指地為生的,這些年怎麼生活?
還有現在村裡佔地要分錢,但“土政策”又出來了,說有地死了的人也分給錢;而有戶口沒分到地的人不給錢,這樣的說法,您說對嘛?
地屬於村裡、屬於國家的,是給活著的人溫飽的,我老婆、孩子現在有戶口,沒有地的原因是沒有分地,在我老婆、孩子上完戶口之後佔地給的補償款,憑什麼不給我們?
希望此問題能引起領導的重視!
尊敬的“呂立傑”網友:
您好!您所反應的關於“結婚後老婆孩子‘沒地’”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區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後我們將再次向您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尊敬的"呂立傑"網友:
您好!您所諮詢的關於"寶平街道前朝霞村近5年未進行土地調整分配"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寶平街道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寶平街道領導責成專人與信訪人取得聯系,將事件調查情況及處理結果向信訪人進行了詳細說明。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